您好,欢迎来到 未来科技城(海创园)企业服务超市!

未来科技城

0571-28120505
全部服务分类
首页 新闻中心

【每周政策】一周最新科技资助(奖励)政策汇集!

2018-03-14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内容

1、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各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评审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

2、同一类型项目每个地方和单位限申报3项。为了保证项目申报质量,各地方各单位要进行初评,并按照质量排序。

3、请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件、纸件报送至相关项目的联系人。项目申请书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4、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就拟申报项目做好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 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重点支持范围

围绕我省八大万亿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培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以及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等规划所涉及产业,在相关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本项目于2018年4月13日停止申报。

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一轮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第三批人选申报公告

一、“521”计划主要内容

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和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成果转化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领域,引进并重点支持2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每年引进10名左右拥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从事创新工作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杭州市“521”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入选后应全职在本市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时间。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创新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专家不超过65周岁),华裔或非华裔均可,来杭时间应在三年内。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经济金融类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一般应是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经济金融类人才。申报人一般应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经济金融类人才应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4、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二)创业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为华裔。

2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5、申报人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申报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申请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项条件中的1项破格。

(三)青年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华裔,来杭时间应在三年内,金融类青年人才申报单位须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3、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或金融工作经历。

4、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此次申报计算年龄、工作年限和企业成立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含)。对特别优秀或我市特需,需突破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的人选,申报时应按要求填写破格申报条件及破格理由。

本项目于2018年4月30日停止申报。


4)关于开展2018年度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包括区、县(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定院士工作站共建协议。

3、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有明确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4、建站主体本身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5、建站主体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

(二)申请建立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包括区、县(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高层次专家签定专家工作站共建协议。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中对人才的分类,专家工作站的签约专家为A、B两类专家(不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与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有明确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4、建站主体本身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5、建站主体与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

已与院士、高层次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含)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本项目于2018年4月30日停止申报。


信息来源:各相关政府部门网站

信息整理:未来科技城(海创园)企业服务超市